明年元旦起,市民搭乘地铁应遵守新的条例。(资料图片)新快报记者 郗慧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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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Soh* Y~Vc|zM^( 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相关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Ln98#ZR auX(d -m 新快报讯 从明年1月1日起,携带宠物猫狗或是家禽搭乘地铁的乘客将被罚款50元!记者昨日从广州地铁总公司获悉,《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10月27日颁布的《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v _:KqdmO] b/JjA 轨道交通须制定新规范
]dl.~;3~~ ZR0 OqSp] 据悉,现行的《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多年来发挥了积极的历史作用,但轨道交通的高速发展对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原来的“地下铁道”、“地铁设施”等概念已无法适应实际情况。此外,实践中也相继出现一些现行法规没有规范或规范不明确、不具体的情况,因此,制定新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法规势在必行。2007年7月27日,新《条例》经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30日,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J>G'H) ,UC|[-J 保障安全运营和乘客安全
~`^kP.() %K8YZc(& 据悉,新《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内容包括总则、建设管理、设施保护、运营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对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管理、乘客的行为、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措施等内容都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在名称上,“轨道交通”范围更广,包括地铁、轻轨等城市快速轨道公共客运系统,相比原条例中的“地铁”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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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6W?% 更为重要的是,新《条例》在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设施保护和运营管理方面有很多新的举措,也对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在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和乘客人身安全、提高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_V0irv ^&y*=6C 新《条例》指出,若遇突发情况,城轨经营单位可采取以下临时措施:因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时,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排除故障,尽快恢复运营。暂时无法恢复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引起客流量上升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疏导乘客。在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严重影响运营秩序,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下,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采取限制客流的临时措施。
m@*aA}69 'rFLG+W 规定一
23K#9!3 i$}G[v<4 逃票者须补出闸站线网最高票价
hH-!3S2' oa5L5Zr,A 新《条例》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票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执行政府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逃票乘车的,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
$AvaOI.l 5 ';[|f 此外,城市轨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当次购票金额退还票款。
yLnTIE 3) F.(e}EMyNh 规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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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X Uvi@HB HJ 乘客违反条例需承担法律责任
CN-4FI)1D9 Eg&Q,dH[ 在乘客方面,新《条例》规定,有以下行为的行为人视情节轻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车站、站台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堆放杂物,摆设摊档,在车厢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悬挂物品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车站、站台、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的,处以50元罚款。
#a9R3-aP VC Ay~, 对损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或者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阻和制止,可以责令行为人离开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或者拒绝为其提供客运服务,并依法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违反条例规定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损毁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I{H!KrM! prIJjy-F 同时,作业单位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施工,未制定、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方案或者拒绝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查看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作业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F71f#iY FcOrA3tt 特别提醒
i1b3>H*3 -%[6q 下列行为影响运营秩序应禁止
v] Xy^7? G&M)n*o 1.非法拦截列车、阻断运输。
u+jx3aP: (\%+id|/q@ 2.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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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 3.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栏杆、闸机、机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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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4.强行上下车。
w%6 L" }k8&T\V! 5.不按规定购票乘车,经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追索后仍拒付票款。
]ddL'>$c$ A2fuNV_ 6.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
4'`*Sce} h#|A c>fz 下列行为危害安全应禁止
S8]YS@@D W}\<}dK 1.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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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2.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L i`OaP$ .ldBl 3.擅自移动、遮盖安全消防警示标志、疏散导向标志、测量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k@2@%02o9C T\T>\&nY+| 4.在轨道上放置、丢弃障碍物,向城市轨道交通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等设施投掷物品。
#j"N5e}U `%0k\,}V 5.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地面线路轨道上擅自铺设平交道口、平交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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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f8]gT zN 6.损坏轨道、隧道、车站、车辆、电缆、机电设备、路基、护坡、排水沟等设施。
t$U eks ,V=]QHcg 7.在城市轨道交通过江隧道控制保护区内的水域抛锚、拖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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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路或者高架线路轨道两侧修建妨碍行车瞭望的建(构)筑物或者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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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故意干扰城市轨道交通专用通信频率。
xy<)zKp }F)eA1 10.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
TZ@S?r>^ SV_b(wP9 地铁有权检查乘客所携带的物品
i.>d#S gS^Y? 南方网本报11月12日报道 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地铁将全面拒绝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并且针对国际反恐形势,地铁方面首次明确规定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运输安全检查。这是记者从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中了解到的,而实施了八年之久的《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也将同时废止。(金羊网-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