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牛肉 |
2009-10-21 15:55 |
在三大保险公司联手推出的保险新规引起的波澜还未平息,近日有消息称,广东保监局于11月1日起,将执行车险“赔款实名制”,即全省车险理赔必须将赔款全部转至被保险人同名账户。这也就意味着,目前比较普遍的4S店代车主索赔的方式将被禁止,保险公司将不能把赔款划到4S店等非被保险人同名的账户上。 * TR ~>| 保险公司:终止骗保行为利润大升 !'
jXN82 对于这项新规保险公司称,长期以来车险通过代理赔操作,骗保事件频繁发生且花样百出。实行“赔款实名制”能够有效遏制假定损、真理赔这类案件的发生,保障保险公司和车主的利益。 ybVdWOqv 经销商:终止保险理赔一条龙服务 $:<G= “这个影响会很大,如果保险公司直接和车主对接,我们不再有代理保险索赔的服务优势,很多车主就不会再回来维修,而且客户满意度也会降低。”经销商在听到这个新规时告诉记者,4S店代理保险业务也是汽车后市场发展成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车主维权意识也很强,代理赔的操作也正在越来越透明和规范,不可因噎废食。 bn8?- 车主:更希望4S店代理 ` L?9-)m<f “赔款实名制”原意在于保护车主权益,但从受访车主反应来看,大多数并不领情。 et :v4^*f “我的车险是在4S店购买的,一直以来出了事故都是4S店帮我维修,代替我向保险公司索赔,我什么都不用管。如今不能代索赔,岂不是手续都要我自己去办理?”车主刘先生表示,这种规定只考虑了方便管理,没有想到方便车主。“现在4S店的代理业务都很正规,明智的车主都愿意选择正规的中介代理保险方面的事务,而不愿自己操心。”车主李先生称。 Gq^#.o] 律师:车主可授权4S店代理赔 x^JjoI2vf “车主有权利授权给他信赖的公司代理理赔业务,这种权利不可被剥夺。”广东圣和胜律师事务所郑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车主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时,可要求做出补充协议,授权给信赖的公司办理理赔业务,但必须由本人亲自签订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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