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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wildship。我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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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禁言可以,但是起码要允许进行申诉吧?连申诉都不给,这样是否有失公允呢? ia\eLzj 第二:当时我参加该活动时,没有发现活动规则中有以下字眼:“禁止馬甲答題,一經發現嚴懲不待!! -K9c@? ”,天地良心,本人以个人人格保证!若当时有这点在此,我不会傻到知法犯法的。当时想答案也是想了很久 3 @ak<9& ?qCK7$j 才全部想到,因为想到题目教难,所以一时恶作剧之心就注册了个马甲再答一次,不信可以查我的马甲注册 =
C4 ),G
= s Oo 时间和发言。看看是否我用马甲作了其它的所谓扰乱论坛秩序的行为。话说回来,至于是不是后来发现我用 OQW#a[=WQ h 3]wL.V 了马甲答题后才加上去的?这个不得而知,谁加上去的自己心知肚明,做人要凭良心,不要以为没有即时截
wr[, t2,A@2DU2 图就什么都可以事后去改动。规则可以定,但是凭什么就可以随便改动呢?就凭一个斑竹的身份麽?退一步 h4q|lA6!k8 O+y-}7YX 来说,若然真有漏洞存在需要更改规则,那么起码都要既往不咎吧,最多更改后的规则谁冒犯了处以重罚, +qh[N@F Ut2y;2)a 相信这个道理大家都应该可以想得明白的。 _?OW0x4 第三:本来不想去争取什么,最多再注册一个ID就算了,但是转身想到,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涉及我本人的 oD<k
MK 9E>xIJ@J2T 人品问题,所以特注册一个ID进行申诉,如果我这样注册ID申诉都是扰乱论坛秩序的行为,我无话可说。试 ]]Cb$$Td nqInb:
问,若然论坛给我主号一个公开申诉的机会,那么我何必再注册ID呢?可能可以用主号以短消息的形式和斑 ne4Q#P {r@Ty*W}
L 竹进行沟通,但是论坛给我一个永久禁言的处理,我不公开说明那就等于默认我是一个卑鄙小人了。 +L7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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